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遂昌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县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遂昌县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遂政办发〔2017〕127号
索引号:002662104-02-2017-3126 生成时间:2017-12-15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遂昌县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 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1号)、《浙江省农业厅等四部门关于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浙农专发〔201697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71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畜牧业绿色发展,结合遂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加快“两美遂昌”建设,统筹抓好畜牧业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畜产品安全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推进生态化、标准化、品牌化、电商化“四化”同步发展,着力构建生产布局优化、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县畜牧业发展水平。

(二)主要目标。

2019 年,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建成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全县创建14家以上美丽生态牧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98% 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基本确立;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全县猪肉自给率稳定在80%以上,中蜂等特色产业全省领先,畜牧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 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布局。

1.优化区域布局。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畜产品保障供给需求,科学确定畜牧业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通过环保、农业等部门验收的畜禽养殖场,因规划调整确需关停或拆除的,原则上要按照“拆一补一”落实异地新建,确保县域养殖用地总体平衡。鼓励在新开垦耕地区域和农业“两区一镇”按照农牧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鼓励发展林牧结合的林下养殖。

2.调整产业结构。按“稳生猪、增家禽、拓牛羊、优特色”的发展思路,围绕生猪、家禽、草食动物、特色养殖四大产业带,改造和新建一批生态牧场,进一步提升畜禽规模生产水平。立足地方资源优势,优先发展中蜂、肉羊等地方特色精品畜牧业。鼓励和引导发展年出栏猪 1000头、肉鸡12000羽以上、蜜蜂100 箱以上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力争全县每年新建1家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到2019年,全县生猪、家禽、肉羊、中蜂饲养量分别达到13万头以上、60万羽以上、0.6万头以上和 3.5 万箱以上。

(二)创建产业体系。

1.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和特色精品畜牧业发展。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整县规划,到2019 年,全县建成14家以上美丽生态牧场。以中蜂、七山头土猪、黄金鸡、小黄牛等为重点,全县建成12家以上示范养殖基地,打响地方优质畜禽品牌。

2.推进牧旅融合生态发展。以推进农旅结合为主线,推进休闲养生观光畜牧业基地建设。到 2019 年,全县建成牧旅融合美丽畜牧业休闲基地1个以上。

3.推动饲料兽药和屠宰业规范健康发展。推广环保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高效安全兽药产品。按照提质、规范要求,到2019 年,全县改造提升1家屠宰企业。

4.推进旅游地商品打造。着力推进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到2019年,全县新增转化畜产品旅游地商品15个以上,与“丽水山耕”合作主体3个以上。

(三)科技创新。

1.智能化提升。推广自动喂料、排泄物机械化清运和养殖污染线上智能化防控等先进设施。

2.科技创新示范。利用“校地”和省、市科技特派员等合作平台,加强科技联合攻关,推进中蜂、黄金鸡等地方畜禽资源的保护和开展利用。大力推进养殖节水减排与粪便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疫病防控等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先进实用技术应用。到2019年,全县非接触式发酵床推广应用5家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污染治理走在全市前列。

(四)推进发展机制。

1.完善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机制。以强化农(林)牧点量对接、生态消纳循环为重点,按照就地利用为先、异地利用兜底,资源化利用为先、无害化处理兜底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养殖废弃物主体责任处理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农牧对接长效机制。为加快促进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及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与商品有机肥推广的实施意见》(遂政办发〔201677号)和《遂昌县关于深化农牧对接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的通知》(遂农发〔201716号)等文件执行,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发酵床+有机肥加工”零排放生态养殖模式。

2.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根据《遂昌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遂政办发〔2015126号)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工作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收集体系,生猪等养殖场配备小型冷库或者冰柜,便于病死动物的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由农业、财政、环保、国土、林业、畜牧等部门组成的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设施农用地按《关于调整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的通知》(遂政办发〔2017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遂土资〔201788号)文件执行。

(三)加强部门协同。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和布局,推广科学养殖模式,推进生态美丽畜牧业建设;环保部门要研究解决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环境影响审批等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支持农牧对接配套用地指标,特别是要妥善解决通过验收的畜禽养殖场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林业部门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生态美丽畜牧业发展扶持力度。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印发

附件:?遂政办发〔2017〕127号.cebx